请问房管局锦艺国际华都地下停车场是否作为一个整体。按照房管局的要求是否是已经入住的和没有入住的业主都需要交纳物业费?为什么地下停车场就不能同理?卖出的车位由业主自己交纳管理费,没卖出的有产权人交纳管理费。不能因为某些人或单位不交纳管理费而影响整个地下停车场的使用。并且房管局调查清楚主干道上照明灯已开启50%只能证明连主干道都不是很明亮。不知道房管局说的照明亮度基本能到达到使用要求。是依照什么来说的,为何居住在此的业主都不满意,觉的不能达到照明要求,而远在东区的房管局却说达到了使用要求啊。既然50%都能达到要求当初还有规划那么多灯干嘛?
2.房管局也调查清楚了地下车位有销售的情况,但是什么时候签署正式的房管局备案的销售合同?房管局你在这可别再自己打自己脸了,你们自己说的有销售。既然有销售那就请给我们办理正式合同。
3.地下储藏间也没有正式合同,业主要求办理也是应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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