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星城国际5号楼的业主,我是按揭买的房子,辛辛苦苦节省攒的钱交了首付,收房时才知道连基本的水电设施都没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未完工的房子,开发商为了急于交房少赔偿才弄的如此把戏,当时又 苦于业主们没有联合上诉开发商,才唯唯诺诺收了房,因为业主自己穿线又要花费不少钱,所以一直没有装修入住,可是物业为什么还要全额收我们的物业费?我们没有制造垃圾让他们清理,也没有住进去让他们管理,为什么不优惠?如果全额交了,我们心里不甘。为什么不能像别的城市一样在《物业管理办法》里政府出规定按70%收物业费呢?这样的好措施能解决好多物业与业主之间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