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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月季新城物业问题期待政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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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10:31: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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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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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4 16:23

月季新城是新郑市的“园林社区”,让我这样一名小小的业主也曾为住在这样的社区自豪过,但看现在,自从鸿高物业进驻以来,月季新城变了样,杂草丛生,垃圾乱飞,盗窃事件时有发生,满地的坑洼,悲哀啊,更可气的是,小区内的所有公共设施,全部被鸿高物业出售,用来谋取私利,老物业部卖了,新的物业部也卖了,凡是能卖的都卖了,不能卖的也正在想办法卖,好好的南门被拆了,美其名曰改造为档杆大门,其实是为了再加盖几间门面房为了出售,北门更是这样,私搭乱建,损毁公共绿地,就为了满足物业老板的一己私利,致广大业主利益于不顾,小广场的体育器材坏了有几年了,也没见有人修过,我们痛恨这样的人。小区的业主们愤怒了,想集体召开大会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公司的人就找了一帮子人到处捣乱,到处威胁,他们忘了现在是法制社会了吗,这群人就无法无天的吗,希望各级部门能主持一个公道,因为可能你们也是一个小区的业主,如果你们的物业公司这样,相信你们也会拿起法律武器斗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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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6-13 15:17:14 |只看该作者
已转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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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6-15 17:06:48 |只看该作者


经规划城管局、新华路办事处初步调查了解:
       1、关于小区南门拆除建设情况的反馈。据了解,小区物业拆除南门,计划建电动伸缩门,目前尚无建设行为。规划城管局表示将密切关注这一情况。
       2、关于小区内建房情况的反馈。规划城管局将按照小区总体规划对小区建房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对不在总体规划内的建设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对于临时物业用房建设,规划城管局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建议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业主反映的小区卫生环境差、治安混乱,新华路办事处监管督促小区物业作出以下整改:
       一、坚强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制度管理,提高服务意识。
       二、严格要求保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岗位,加强巡逻。为了小区内车辆停放规范,出入有序,不被碰撞,严防被盗,所以公司要将原大门整改为刷卡门严控无持卡的车辆随便出入。
       三、加强保洁管理,提高保洁质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楼道干净,道路每天打扫。
       四、 对于公共设施的损坏,公司积极筹措资金,逐项维修,恢复原貌。
       五、由于小区绿化面积大,加大花木工的管理,保持园林小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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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6-15 17:35:39 |只看该作者
感谢相关部门迟缓的回复结果,但对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北门钢架结构房,西北角的三层别墅、业主公共用房、消防通道私自改建出租等问题及业主资产私卖问题怎么没有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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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6-15 17:37:17 |只看该作者
感谢相关部门迟缓的回复结果,但对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北门钢架结构房,西北角的三层别墅、业主公共用房、消防通道私自改建出租等问题及业主资产私卖问题,怎么没有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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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6-15 17:37:35 |只看该作者
感谢相关部门迟缓的回复结果,但对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北门钢架结构房,西北角的三层别墅、业主公共用房、消防通道私自改建出租等问题及业主资产私卖问题怎么没有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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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6-15 17:38:48 |只看该作者
感谢相关部门迟缓的回复结果,但对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北门钢架结构房,西北角的三层别墅、业主公共用房、消防通道私自改建出租等问题及业主资产私卖问题,怎么没有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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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7-24 16:22:17 |只看该作者
 经调查,河南省鸿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月季新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该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2年5月10日在月季新城北门口开工建设钢结构建筑物一处,拟建两层,460.46㎡。
    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规划城管监察大队于5月16日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于同日下达了(新规管停字第227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2年6月20日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做出“无偿拆除违法建筑物,并处玖仟零捌拾肆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新规管2012年罚字第157号),并上报新郑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2012年6月12日新郑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向河南省鸿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限6月30日前自行拆除的通知。该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2012年7月6日新郑市规划城管局对该建筑物实施了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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