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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城中村滥涨电价致市发改委领导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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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20 09:32: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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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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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8 15:07

就城中村滥涨电价致市发改委领导的公开信
市发改委领导:

首先,对你及你领导下所有官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今天,我代表广大城中村租房户,就城中村滥涨电价问题,请求你把它做为第一件大事来抓,摆在首要议事议程。
阶梯电价听证来听证去,可是,城中村按每户总表数计算阶梯电价的不合理问题却一直未予考虑。
以俺租住的地方为例,一栋楼租房户有80多,哪个租房户也达不到你们规定的阶梯标准。那么,房东为什么要按1.5/千瓦收费呢?主要是因为你们头脑发达,做法简单造成的。如果你们按总表数除以租房个数,若超过阶梯电价再计费,俺想房东也是人,他就没有理由滥涨电价了。
1 8大即将召开,稳定是第一位的。而你们的做法,第一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第二与‘执政为民’的原则大相径庭。良言苦口,见谅,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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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6-21 09:31:30 |只看该作者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委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郑州市物价局同属郑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两个单位并无隶属关系。您所反映的乱涨电价问题,建议您与市物价局联系咨询。
    最后,希望您对我委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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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6 16:24:02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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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2-6 16:25:46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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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12 16:43: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随着全省阶梯电价的执行,都市村庄高额收取电费问题日益突出。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接到了大量的投诉,新闻媒体也进行了相关报导,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也深入都市村庄进行了实地调查。
       一、价格部门检查和调查的情况
      (一)检查情况。在郑州四环以内的城中村出租户有3.01万户,从检查情况看,都有不同程度的涨价行为,有的房东将电价涨到1.5/度,有的涨到了2元/度。
      (二)收取高额电费的原因。目前,郑州市城中村的房子大部分为整栋出租,一栋楼里最多能住近百户租客,虽然房东在每个租客房间里都安装了一个分电表,但电力部门按房东总表计费。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后,房东的总表读数远远高于第三档电量标准,再加上整栋楼照明用电的公摊和线路损耗,导致了城中村房东高额收取租客电费现象。
       二、有关政策依据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2〕808号)文件,全省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一户一表用户一年内累计用电量不高于216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180千瓦时),仍按现行电价0.56元/千瓦时执行;高于2160千瓦时不高于312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260千瓦时),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高于3120千瓦时部分,电价提高0.30元/千瓦时。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电价,合表用户电价为0.568元/千瓦时。
居民住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三、建议
       目前,我们按照电价管理权限,将调查了解到的相关问题已经上报省发改委,并提出承租户严格执行一户一表阶梯电价或者承租户执行合表用户电价的建议。
       阶梯电价政策实行后,如何解决出租房高价结算电费行为问题,河南省发改委正在研究。待新的政策出台后,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纠正并规范乱涨价行为。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具体电价政策可致电郑州市物价局商管处咨询,电话:67189772。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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