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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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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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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内长期养狗何时得到彻底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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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2-8 09:13: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建办中队再次接到指派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美丽源小区五号楼三单元12楼进行处理。现场执法队员再次找到犬主,向其说明情况,与其进行了沟通。目前,犬主已将小狗抱至屋内,并保证不会再放置楼道内,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执法队员又再次与该小区物业进行了沟通,要加大对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小区居民的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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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2-8 09:21:59 |只看该作者
政府管理部门放纵,素质低劣市民有肆无恐楼道养狗,破坏公共卫生,令人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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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2-8 09:24:12 |只看该作者
物业管理不负责任,没有尽职,应告诉业主,养狗应在自己家内,不能够在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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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2-8 09:27:43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就不要去养,看看别人家的狗狗,狗狗的主人应该自责,在农村自己的院内随便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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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2-8 09:34:17 |只看该作者
昨日下午是将小狗和大狗放至屋内,但是晚上八点左右又将小狗和大狗放至楼道内,直到我上班走还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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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2-8 09:40:29 |只看该作者
不用和狗主人交涉!那条狗的价值很可能超过了其年迈的父母,你想想会为了你而痛快地处理掉吗?尽快找到相关部门   虽说相关部门很难找得到吧   但是也只能依靠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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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2-8 09:40:54 |只看该作者
社区、办事处人员的家门口也养一样狗狗,看他做何想!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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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2-8 09:42:30 |只看该作者
对无素质的公民社区、办事处要专门开展文明教育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屡教不改的养犬户,采取强硬措施,在公共区域养犬,劝阻多次不改的,一律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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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2-8 09:49:20 |只看该作者
政府管理部门办养狗证,收了钱财,狗狗的主人就拿了通行证????
随便养了!!!
难怪中国人在国际形象差,提高国民素质,政府有责任,不管年龄大小,政府都要责任教育他们做一个有公德、道德、有尊严的人,不要想狗狗一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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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2-8 09:50:23 |只看该作者
养犬户打起了游击战,你进我退,你退我进,太卑鄙了。社区、物业、办事处、执法局联合起来,我就不相信对这歪风邪气就整治不了。若继续下去,那就是物业、社区、办事处、执法局无能,对无办事能力的人辞退或下岗,看来还是有关部门手腕不硬,让那些拿着国家的钱不办事的人悠闲自得。c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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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2-9 10:19:50 |只看该作者
大家不要争了,就这么点小事,总要有人作出一些让步,我决定了,这个坏人还是让我当吧,今天晚上,只要那狗还出现在楼道上,明年的今天,就会成为它的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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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2-9 11:22:3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心通桥督办人员已就此事,连续两天与办事处、物业和养狗人协调处理。今天下午将再次到现场协调处理此事,请不要做出过激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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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2-9 17:55:02 |只看该作者
2月5日,网友“qjr”在心通桥上发帖反映:建设路与桐柏路交叉口美丽源小区某户业主长期在楼道内养狗,多次向物业、社区、办事处和执法局反映,至今得不到彻底解决。
2月6日,郑州市城管局回复说:收到反映的问题后,建办中队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美丽源小区五号楼三单元12楼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执法队员出示了执法证件,向其说明楼梯间养犬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而后查看了其犬证,对其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犬主称:犬只正处于哺乳期,尚未满月,待小狗满月后立即处理、转移,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郑州市城管局答复后,引来发帖人和其他网友的强烈不满,纷纷发帖质疑,指责相关部门不尽职不作为。
2月7日,心通桥工作人员前去网友所反映地点实地调查,了解情况。
当天下午,心通桥工作人员在美丽源5号楼三单元12层的楼梯间,见到了一个纸箱子,在箱子周围,发现有散落的狗粮及纸箱被撕咬过的纸屑碎片。
通过该小区保安人员及群众了解到,网友所反映的业主楼道养狗一事确实存在。保安反映,该业主通常白天将狗移在屋内,晚上将狗放在楼道的纸箱内,12层是该单位夜巡点,新来的保安夜晚查到该楼层听到狗叫声确实有些害怕。
当天晚上及2月8日,心通桥工作人员与中原区执法局建办中队、建设路办事处、美丽源小区物业公司分别联系了联系。但得到的答复是,这户人家办有养犬证,对其放任狗在楼道里遛圈,只对劝告。
2月9日上午,一名网友发帖说:大家不要争了,就这么点小事,总要有人作出一些让步!我决定了:这个坏人还是让我当吧!今天晚上,只要那狗还出现在楼道上,明年的今天,就会成为它的祭日。
为避免邻里矛盾激化,引发更大的冲突,2月9日下午,心通桥工作人员协调中原区执法局建办中队刘国涛副队长、建设路办事处“心通桥”负责人、五一社区李长松主任、该小区物业公司李广林经理,以及东方今报和郑州日报的记者,一同到养犬业主家实地协调。
在协调过程中,养狗的男主人称,其实这是小事一桩,但他看不惯邻居到各个单位去告他,所以才故意给小狗办了证,并且直接放在门口开着小门。“这门口也是在门槛里面,是我花钱买来的,谁说不准养狗啦?”
经过心通桥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两个小时的协调,最终,养狗的男主人同意,今后不再将狗放在楼梯间,并写下了保证书。并愿意在社区协调下,与邻居坐在一起握手言和。
“保证我家小狗不在门外喂养!”写下保证书后,养狗人说,他在今后将避免出现邻里纠纷,除了狗狗下楼大小便,他会把狗约束在自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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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2-9 18:02:17 |只看该作者

养在纸箱内的狗就放在敞开的家门口
下图为《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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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2-10 21:56:06 |只看该作者
狗是改不了吃屎的,但愿有关部门跟踪到底楼道内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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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2-10 22:14:01 |只看该作者
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的,请有关部门继续关注此事,不要没了狗窝,却变成了猪窝,望有关部门
彻底改变楼道内的环境卫生。不要让某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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