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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双秀公园内有几个人每天早晚都要打鞭,严重扰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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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3:38: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状        态:已处理

处理单位:郑州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2-8-28 16:36

长江路双秀公园内有几个人每天早晚都要打鞭,而且比谁打的响,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居民多次劝阻不见效,望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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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7-4 17:17:39 |只看该作者
你的诉求我们已通知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和几个做健身的老同志进行了沟通,希望不要因为自己的个人行为影响别人休息。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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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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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2 13:48:44 |只看该作者
武汉治理噪声污染 禁止在公园吹管乐打鼓甩鞭
武汉晚报 时间:2011-07-08 09:41:48 作者:明眺生6
  本报讯(记者 明眺生 通讯员 赵旋)昨日,武汉市园林部门制定的《武汉市公园噪声管理暂行规定》出炉,9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在公园吹奏管乐、打鼓鸣锣和甩鞭等噪声污染大的活动,将被禁止。

  新规规定,公园晨练时间为上午7时至9时,晚练时间为晚7时至9时。非晨(晚)练时间,禁用音响设备健身、娱乐。公园内禁止吹奏管乐、打鼓鸣锣、甩鞭等噪声污染大的活动。举办庆典活动需要使用锣鼓、管乐营造气氛的,须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

  对违规产生公园噪声污染的,新规规定公园管理机构可依据《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单位违规,由公园管理机构书面通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组织者或负责人处以100至500元罚款,或不允许该团体在公园开展晨练、娱乐等活动; 个人违规,先进行劝阻和教育,对拒不改正的,处以100至200元罚款。

  本报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公园噪声扰民问题十分关注。去年11月1日,本报推出《毗邻住户三层玻璃挡噪音》连续报道,引起市园林部门重视,全市公园持续开展噪音整治行动;今年3月,本报又推出《苏军烈士墓前禁打陀螺》连续报道,产生良好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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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7-2 13:49:36 |只看该作者
甩鞭的去问问医生,甩时间长了会的撞肌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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