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岳社区原社区副主任蒋革伟的当选问题回复如下:
2009年5月6日,嵩岳社区正式开始第三届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于5月11日成立选举委员会,确定嵩岳社区选举方式为户代表选举,并张榜公告;2009年5月11日至2009年5月15日登记选民902人,并张榜公告;2009年5月28日,经社区支部委员会、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联合提名蒋革伟为社区副主任候选人,并张榜公告;2009年5月30日经居民代表大会选举确定其为正式候选人,并张榜公告;嵩岳社区于2009年6月4日正式选举,选举产生社区居委员成员,其中蒋革伟得票642票,选举有效。故我嵩岳社区选举符合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嵩岳社区原社区副主任蒋革伟于2009社区换届选举为社区副主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中原政办【2009】11号)规定的选民资格(郑政文【2009】108号)规定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任职资格。
第四届社区换届选举,蒋革伟未被提名为社区居委会候选人,也未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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