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郑东新区安置房产证的办理工作郑东新区管委会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专门针对该项工作成立了安置房产证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广大安置区群众办理房产证。
安置房办理房产的最大障碍是土地性质问题,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土地性质问题。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而商品房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有偿”、“有期”,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商品房是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而安置房则不能。
因农民安置区房产证办理需要补办土地、规划、建设、质监等审批手续,涉及的环节和资料繁多,并且在办理过程中需要交纳较大数额的相关费用,导致了房产证办理工作缓慢,办理时间过长,请广大网友给理解的同时,耐心等待。为了加快房产证办理进度,郑东新区管委会采取以安置区宗地为单位分批办理的方法,以点带面。确定邢屯(南-12,化庄村)为试点,先行推进房产证办理,努力以最快时间为群众发证。
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细节进度,可向郑东新区安置区房产证办理工作办公室进行咨询,咨询电话:69093001。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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