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302|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滨河花园的道路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4 21:06: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建委

处理时间

2014-8-14 16:25

位于紫荆山南路的滨河花园小区,自建成后就问题不断:
小区南侧是一条干渠,干渠与小区之间说是要修建一条滨河路,至今已有将近四年之久,始终没有任何动工的迹象,反而给小区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
小区东侧是育英路向航海路南侧延伸的部分,与小区南侧的所谓的滨河路交汇后继续向南延伸值紫东路。可现状却是道路修建到理紫东路不足二百米时便停滞不前,在将近三年的时间内始终没有和紫东路交汇贯通;
小区北侧是一片仓库,规划时好像叫什么西街,时至今日始终维持的数年前的原状,使得小区的北门始终无法启用;
小区西侧,确切地说是小区的内部,在整个小区建成、小区大部分居民都入住后,新修了一条市政道路,好像叫什么鸿基路,自从建成后,就残留了很多问题:一是建筑垃圾没有及时清理,至今在小区内还有一对建筑垃圾;二是大陆路面低于小区内道路的路面,致使积水无法及时排除——这一点有照片为证!
以上四条道路,分别位于小区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但是始终没有真正的完工,给小区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以及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积极解决,还小区居民一个安全舒心的居住环境!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7-5 09:22:5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知悉,我们会尽快给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2-7-9 09:44:45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建委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2-7-9 11:04: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我们已收到您的问题,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处理,还请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进展!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5#
发表于 2012-7-5 14:27:56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坑爹设计规划应该立即整改,应该保持原来的道路高度,立即填平,重新施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6#
发表于 2012-7-9 09:44: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鸿基路为建委修建,鸿基路问题由建委的老师给您回复。
西干渠问题现回复如下:
市发改委于2010、2011年分3次下达“郑州市西干渠(客技路-十八里河)治理工程”城建计划9264万元(含拆迁6594万元)。市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部于2010年12月、2011年4月,分2次完成西干渠治理工程截污、河道治理和绿化三部分的招标工作,其中,截污管道2721米,河道治理1230米,绿化1200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为保证该工程截污项目在2012年春节前完成,在管城区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市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部先期垫资2000万元,于2011年1月10日完成了截污管道铺设工作。但因该工程资金尚未到位,拆迁及土地补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村民阻挠施工,导致该工程停工。因此,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预计4个月能够完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7#
发表于 2012-7-9 09:45:07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建委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8#
发表于 2012-7-9 15:51:0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现将结果向您汇报:针对网友反映的“修成的路比小区原有道路低”一问题,经我们工作人员查询,鸿基路我们是严格按照规划局的规划修建的。目前造成积水的原因是由于鸿基路连通西干渠的管道由于十里铺村民阻工一直未修通,造成鸿基路雨污水无法排除。针对该问题,我们已督促管城区尽快解决此事.滨河路已于4月份招完标。但道路拆迁还未完成.近期我们将协调管城区召开现场会解决拆迁问题。待拆迁完成后滨河路即可进场施工.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28 05:4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