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沙口路坑洼不平,请修整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49#
发表于 2012-8-14 11:58:12 |只看该作者
jiliang23 发表于 2012-8-14 1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啥时候修好啥时候封贴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50#
发表于 2012-8-15 13:39:59 |只看该作者
顶顶顶顶顶!!!!!!!!!!!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51#
发表于 2012-8-15 15:58:37 |只看该作者
为确保“心通桥”这种网络问政和网络行政顺利运转,取得实效,印象中,在“心通桥”开通不到半月之内,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就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郑州市网络问政全媒体平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切实加强“心通桥”网民诉求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我们相信,有了通过“心通桥”这样一种监督机制,通过快速有效地网络问政和网络行政,特别是有一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心通桥督办员,对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一定会有个大促进,政府部门与市民的心也一定会更相通,这座城市也一定会更美好。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52#
发表于 2012-8-16 14:45:20 |只看该作者
顶顶顶!!!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53#
发表于 2012-8-17 14:11:53 |只看该作者
又一周的时间过去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54#
发表于 2012-8-21 09:57:26 |只看该作者
顶顶再顶顶!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55#
发表于 2012-8-21 16:34:04 |只看该作者
顶顶顶顶顶顶顶!!!!!!!!!!!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56#
发表于 2012-8-22 15:04:55 |只看该作者
看来市级媒体的报道不足以引起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重视,截止到本周五(24日)下午15:00,如果还没实质性回复的话将向省级或更高一级等媒体反馈。家丑不可外扬,我看是家丑必须外扬,让大家看看这工作效率,这办事态度!!!几个月连责任主体单位都找不到!!!简直是笑话!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57#
发表于 2012-8-23 16:33:24 |只看该作者
顶顶顶顶顶顶顶!!!!!!!!!!!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58#
发表于 2012-8-23 21:50:05 |只看该作者
KUAIDIANJIEJUE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59#
发表于 2012-8-24 08:57:17 |只看该作者
翻译楼上的:快点解决!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60#
发表于 2012-8-24 11:03:00 |只看该作者
最后几小时!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61#
发表于 2012-8-24 13:59:13 |只看该作者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9Rank: 9Rank: 9

突出贡献 优秀管理员

62#
发表于 2012-8-27 10:18:04 |只看该作者
请市建委尽快回复处理结果。按最起码的原则,谁修路压坏了路面,谁就应该恢复。这是最起码的道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63#
发表于 2012-8-29 09:31:27 |只看该作者
心通桥小秘书 发表于 2012-8-27 1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市建委尽快回复处理结果。按最起码的原则,谁修路压坏了路面,谁就应该恢复。这是最起码的道理。 ...

看看能再等多久?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64#
发表于 2012-9-11 09:05:18 |只看该作者
心通桥小秘书 发表于 2012-8-27 1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市建委尽快回复处理结果。按最起码的原则,谁修路压坏了路面,谁就应该恢复。这是最起码的道理。 ...

看来你们的话不管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2 05:2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