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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uyuan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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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人,残疾人开个烩面馆怎么那么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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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11-23 18:50:36 |只看该作者
弱势群体不容易啊!咱们应该尽量去帮助他们而不是刁难他们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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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11-23 19:08:41 |只看该作者
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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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11-23 19:08:58 |只看该作者
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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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11-23 19:33:48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不管做什么都应该考虑双方诉求,楼下开饭店相关法规征求楼上住户意见,这个本身就是一种对当事双方的一种尊重,不能因为一方或者另一方怎么就可以违背相关法规,这点立法初期法学工作者是充分论证考虑过的,我感觉双方矛盾点一方不允许楼下开饭店,另一方觉得自己下岗或者因为某种特殊原因需要被照顾理解。你不能强迫要求,楼上居民必须接受你楼下饭店对楼上住户的影响,这个有过类似经历的住户应该都知道,油烟,噪音等,这也是环保立法要保护的原因所在,更是法律制度的完善。这个事情,本来饭店方就应该做耐心工作取得楼上住户理解,毕竟人心都是肉长,沟通好了并不是问题。应该还是没有沟通好,一方觉得自己本身就有困难,做个事咋就这么难,一方觉得,我住的好好,找谁惹谁,干嘛我要受到影响?!事情就是这样,政府部门,不刁难,如果能联系双方多沟通话也就足够了,跟经济调节一样,有限政府。其实有时候一些事政府干预容易造成更多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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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11-23 21:43:32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对,可是碰上怎么沟通也不行的人也没辙,政府按章办事,达标了就给人家办事,总顾虑这哪的,定的法规有啥用。楼下不能开饭店,所有的饭店都得关门了,还是有商住楼和居民楼之分的。政府按章办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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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11-23 21:58:37 |只看该作者
人心都善良点,人活着都不容易,尤其西郊这些老国企职工,日子过得太艰难,能自强不息,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都应对他们多开绿灯。他们自立更生,就是减轻政府负担,楼上居民也应想到对他们有利的地方,不想做饭下楼就能吃到现成的,他们的生意好了,就能带动你们的房价上升,总不能应为你喜欢安静,就不让天上飞机飞行,马路上汽车不让通行。都是难兄难弟,相煎何太急!人还是善良点好。上帝都在看着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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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11-23 23:10:14 |只看该作者
下岗工人不容易,国家政府应该帮助他们,而不是因为一点小事就处处打压,想想现在的低收入人群,日子不好过,中国的社会福利不健全,此其一,政府的忽视,此其二。。。支持下岗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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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11-23 23:15:26 |只看该作者
下岗工人不容易,政府不能违背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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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11-23 23:38:14 |只看该作者
本来很好的政策规定,就是因为当地某些人的阻挠而实行不下来,如此可见一斑,中国的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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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11-23 23:50:33 |只看该作者
看来的楼上的居民比法律还管用,这是把我国的法律至于何种地位,有这样的人“瞎胡闹”法律看来还是要让路了吗?坚决鄙视为了一己私利而不顾法律的“良民”们,
你让,或者不让
我就在那里
不理不睬

你阻,或者不阻
店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闹或者不闹
法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愿",或"者不愿”
烩面馆就在你的眼里
不舍不弃

来我店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楼里
默然相“爱”
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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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11-24 12:55:32 |只看该作者
这些居民懂法吗,他们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那这样看开烩面馆的那帮下岗职工和残疾工人就更是弱势群体,百花路那边本来好像就没什么正规的烩面馆,也就商业大厦附近好多小吃店,卫生不卫生还是一回事,这样看来人家那么多下岗职工集资开个烩面馆也是无可厚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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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11-27 07:40:48 |只看该作者
表示同情!!蛮子哥 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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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11-29 09:10:24 |只看该作者
891648489 发表于 2011-11-23 18: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已经通过了环保测评,符合规定。这些少数居民可否宽容一些?允许下岗职工再谋出路,何乐而不为呢,还能 ...

领导不让开始因为下岗职工没给他们好处,不会办事;旁边阻挠的居民不让开始因为看见人家挣钱了眼红。这就是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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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11-30 09:11:50 |只看该作者
让我们共同支持下岗人员和残疾人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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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1-12-2 09:21:38 |只看该作者
已转中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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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1-12-2 10:15:39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事情并不像表面说的那么简单,不要以讹传讹。首先,开烩面店的楼是商住楼还是居民楼,楼主没有说清楚,如果是居民楼,居民不同意,当然不能开。如果是商住楼,那楼主拿到环评达标证书了吗?看意思好像是没拿到。为什么没拿到呢?真的只是因为楼上的居民不同意还是确实环评不合格?政府怎么会只因为一两个居民的意思就不让你办呢?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不考虑你们几十个人的意思呢?不要总是一面之辞。具体是哪一步卡住了,哪 一步不合格,为什么不合格,为什么不给发证,说清楚。不要动不动就说什么下岗工人残疾人啊,现在不上班的哪个不是下岗工?要说就说清楚。这么模糊不说清楚,是不是自己理亏,来这里发泄一下呢?还那么多人跟贴支持,是不清楚事实还是自己的人跟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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