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0年跟广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楼盘名字叫:榕树公馆一号楼。合同约定11年9月底交房。可是到了2011年9月开发商说要推迟2个月交房即2011年11月底交房。这个,可以忍。但是到了2011年的11月底还是没有给交房,并且说具体什么时间能交房,也不能确定。
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们抽时间关注一下这个问题。也给广厦一号楼800多户的老百姓做个主。不能让老百姓就这么无限期的等待下去。
可恶的开发商,用合同欺诈的手段,在延期交房的问题上做手脚,让大家给他签按十万分之一的比例来赔偿业主。明显,是不公平的合同,但是开发商说是合适合同根本就不允许该合同,不签的话就拖着。无奈的情况下,大家也只能认了。这样的赔偿条款,对开发商跟本不造成任何压力,比他们贷款便宜的太多了。他们根本不在乎。 希望有关部门,了解一下情况,给我们一个说法。让我们也能尽早住进自己的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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