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平陌镇杨台小学代理校长陈明义(陈明轩) 将教育法律、法规亵渎、蹂躏殆尽 核心提示: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根据教育部网站7月5日公布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小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用。 上述政策,是每一位学校管理人员都应该遵守的,可是,河南省新密市平陌镇杨台小学陈明义(由于上师范时顶替别人学籍,档案名字叫陈明轩)自2011年8月份来到杨台小学代理校长以来,一直将国家的政策法规置之度外,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乱收费,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设置账外账、将上级拨付给杨台小学的公用经费挪用它处、据为己有,并且一年来威胁恐吓教师不准乱讲,将学校的公用经费变成“陈明义经费”。武断式管理学校,严重影响了杨台小学全体教师工作热情。具体事实如下: 1、 向学生收取饮用水费用(这与政府实施的“爱心餐工程”严重相悖,并且上级部门规定,学校有无偿为学生提供饮用水的义务,不准向学生收取费用),杨台小学有一口自备水井,水质甘甜,已经供师生饮用了将近二十年,可是陈明义来到杨台小学以后就布置安排向每位学生每月收取6元到10元不等的“饮水费”。 2、 向学生摊牌教辅资料收取费用(上级部门明文规定不许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摊派教辅资料),陈明义自己联系资料经销商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竟然向学生摊牌五次教辅资料,全员征订、全员收费。每次都是收取10元(一、二年级)或15元(三至六年级),况且摊派的资料都是盗版资料,比如:2012年7月6日放暑假前向学生摊派的延边出版社出版的暑假作业就是盗版的,照收费不误! 3、 学生出入校门还得“办证”,每人收费5元至10元,孩子们上课在校,放学回家,天经地义,可是,陈明义非得让学生交钱办证,有证了才能自由出入,可是办完证之后将近500名学生没带证还是自由出入于学校和家之间,办证何用?——达到收费之目的!、 4、 账目不清,侵吞教育经费。国家拨付经费按照每生每年550元的标准,学校按500名学生算,一年经费27.5万元,学校食堂和两个小卖部全部承包出租(国家要求:小学不允许开小卖部、学校食堂不允许承包),承包费用是两万五千元,在加上承包保证金是八千元,又3.3万元,共计30多万元(不计乱收费项目收入),陈明义经常用学校的教育经费给领导送礼,宴请亲朋好友,(因为他有时间,全年没有上过一节课)在一年的工作时间内没有向教师公布一次账目,没有说明一处经费用途,还经常向广大教师说:”学校没有钱”,不准提意见,教师都是敢怒不敢言! 5、 前人栽树,后人砍光。陈明义在杨台小学代理校长以来,没有为学校条件改善办一件实事,一年来学校没有购置教学设施、用品,连校牌都没有安装,连一条宣传标语都没有制作,上级拨付的几十万经费本来是改善办学条件的,可是学校面貌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由于学校正处在绿化的关键时刻,可是陈明义不但没为学校绿化做任何贡献,反倒将几十棵生长了十几年的绿化树、景观树砍掉,让本来就比较“昏暗”的学校更是褪去了许多生机。、 6、 陈明义(陈明轩)工作期间,管理手段简单、粗暴、低俗、武断。工作期间,陈明义没有向学校教师或是学校管理人员公布过一次账目,上级拨付的教育经费,任何开支项目都是一个人说了算,没有开过一次民主生活会,陈明义根本没做到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经常威胁、恐吓教师,安排工作时,若教师有异议,不许提意见,如果提意见就对着教师大声嚷嚷,还当众破口大骂,陈明义曾经在教师办公室当着几十位教师的面将一位老师骂哭! 以上事实足以证明陈明义(陈明轩)私设小金库、设置账外账(教辅资料、饮用水、食堂和小卖部承包费没有入学校账)乱收学生费用、不顾学校发展、不察教师民意、没有管理思想和手段、个人思想低俗。将教育经费挪为己有,贪污学校公款。他已经将教育法律法规蹂躏、亵渎殆尽!敬请领导明察秋毫! 杨台学校教师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教育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