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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移动公司客服中心产假规定的投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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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12 16:49: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2-7-19 10:46

我是一名河南省南省移动公司客服中心的员工,今年33岁,
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三条
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3个月,并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提示:
1·晚婚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者。
2·晚育即年龄为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各同时加上三年零九个月以上。
可是我们公司只给产假90天,而河南省移动公司有些部门执行的是180天的产假,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如何进行申诉来维护我正常的权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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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7-12 17:56:5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职工可向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的职工增加3个月产假的规定,具体可向计生部门咨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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