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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郑纺机家属院停车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在我市及县(市)建成区范围内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物业服务的收费管理。
经调查,郑纺机家属院的物业服务管理,是由后勤改制的物业公司进行的服务和管理,没有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也未在物价部门办理收费审批手续。
您可向郑州纺织机械厂的相关部门和领导反映,以求问题的解决。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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