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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16 14:07: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工商局

处理时间

2012-8-2 18:18

2012年7月8日,本人在中岳大街千惠超市购买方欣泰香米一袋、500克红娘健康枣三袋、牛肉条三包。以上三种商品均存在生虫、霉变及保质期过期等现象。因当天是法定假日,星期一上午本人将情况反映给市区工商所,并根据程序递交申诉书及购物小票复印件。根据相关规定工商所应该向消费者出具受理通知书,同时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以下处理:1.申诉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2.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从申诉之日起已经八天,市区工商所没有给消费者任何回复!!!本人认为,当前食品安全触一发而动全局,从中央到地方对食品安全监管已经提升到政治高度,做为登封市区商品流通的监管部门,针对该超市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期待一个答复;
详细情况请询问市区工商所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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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16 17:36:5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申诉的问题已由我单位受理,我们会尽快将调查结果向您反馈回复。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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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17 12:18:40 |只看该作者
   超市销售违法食品如此有恃无恐,《食品安全法》对有些部门和单位显得那么苍白,应该和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有些关系,希望和我们联系,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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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8-2 18:14:25 |只看该作者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消费者与千惠超市达成调解协议,千惠超市赔付消费者人民币2000元,网友“海鸥2007”对千惠超市工作人员和工商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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