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您通过“心通桥”反映海豫花园物业收费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立即派人到该物业公司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该小区该问题情况答复如下: 海豫花园属于商品房性质,共1609套住宅,2010年郑州龙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郑州市房管局招投标,中标价物业管理费1.6元/平方米。但是该公司未能按照《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要求,在楼盘销售时同时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因此不能执行中标价。 我局已通知郑州龙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是应该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约定物业服务费标准;二是可以到二七区物价局办理物业收费标准的相关申报手续,执行政府指导价。目前,该物业公司暂时按照中标价1.6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待相关手续完备后,按照标准多退少补。 物业公司若存在其他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二七区物价局举报,或拨打二七区物价局举报电话674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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