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百炉屯村民,我们已经结婚2年,结婚手续正规,但是我们生育第一胎的时候办理准生证时要求我们缴纳2000元押金,随便开具一张无任何法律效力的收据,到50岁时才给予返还,这样的违规收费却没有人来管理,我们的钱交上去了到50岁的时候我们找谁退还,第二胎的生育年龄国家规定是女方28岁,但是我们这里却私自更改为女方33岁,这样是响应我们国家的优生优育政策吗?百炉屯村计划生育管理混乱,希望能有人能给予我们一个方便快捷透明的办公环境,希望市领导能尽快帮我们解决,如果政策要我们缴纳押金我们肯定会遵守规定,但是不希望这样的做法让个人中饱私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