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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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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16 10:44: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2-3-6 15:04

请问人社局领导,我是一名国企四零五零下岗女职工,办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己交养老统筹,同一个厂,同年龄的人自己交统筹都享受优惠,我去办时,社保的办公人员说,要有就业优惠证才行,就业优惠证早就停办,现统一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报纸上登的是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再就业优惠证是一样的,甚至比老证享受的优惠条款更多,现在为什么不一样。请领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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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2-16 14:47: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依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就业〔2011〕14号)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保底标准2/3的社会保险补贴。网友可提供本人的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近期2寸照片4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居民可按政策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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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3-17 10:32:37 |只看该作者
社区一律将你办成已经就业  困难人员认定  不要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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