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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无信,政府不能无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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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28 17:26: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4 17:44

我们买广厦的房子一是看着房子主体已经完工,房产商还承诺会提前交房;另外还有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0】郑房预售字(2585/2586)号公示的广厦开竣工时间为20070306-20100831日。

现在房产商一拖再拖,政府应该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帮助业主早日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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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1-11-28 17:28:1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榕树公馆项目有关问题的答复

       经调查,郑州广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榕树公馆项目,位于红旗路与黄河北街交叉口。该项目于2010年6月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0年9月初对外开盘销售,11月开始与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1年9月30日交房。
       由于此地块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水、电、气、暖无法满足现在的配套要求,各种配套设施均需增大容量,由其是居民用电在这个区域为“红色”区域,经过与各相关部门大量协调,公司正在加紧施工,现已大部分落实,争取2012年4月30日前交房。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广厦冤家  在2011-11-29 08:12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预售证市房管发的,房管局应该有监管的责任和义务,不要让老百姓失望!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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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1-28 17:31:52 |只看该作者
争取2012年4月30日前交房。那就是还有可能变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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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11-28 17:48:30 |只看该作者
合同赔偿的日标准为十万分之一,这么低的标准仅仅是同地段,同等房产租金的十几分之一,由于广厦不能按期交房,却要我承受延期带来的损失,这公平吗?这下延期八个月,八个月的租金抵上我半年的工资了,我真的活得好累啊,辛苦半辈子攒钱买套房子,希望能结束漂泊的生活,却没想到如今,钱付了,我却无法按时得到自己的房子,交着贷款还要租着房子住,违约金少的可怜,这对于违法的广厦来说根本不值一提,违法的成本太低了,低的不由自主的都要违法! 我好可怜啊,儿女要养、爹妈要活、自己吃糠喝开水就算了,还连累一辈子为自己辛苦的爹妈,耽搁年幼无知的儿女,相濡以沫的妻子也跟着受苦,都是这个房子,这个开发商,这个丧尽天良的广厦!房管局的回复是在“执政为民”?还是在为开发商开脱,让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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