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我是我们单位的网管员,今天上午去区宣传部开会,至今才看到您的帖子,对不起!我已将该贴转给相关部门,会尽快给您一个答复!
补充内容 (2011-11-29 18:32):
首先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提出意见。
关于网民反应的经济适用房转商品补交差价款办理时间过长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于10月初正式实施经转商政策,前期办理经转商的群众较多,我们只能采取成批报送的方式,造成群众等候时间过长,由此给群众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对您提出的意见我单位非常重视,目前前来办理经转商的群众逐渐减少,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每周报送制度,提高效率,更快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望广大群众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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