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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封市“滨河新苑旧城改造指挥部‘违法拆迁情况反映(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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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15:22: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嵩阳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2-8-14 09:48

    反映人;  李磊                    
(其余名单附后)。
     住址;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望箕路居委会
    被反映人;滨河新苑旧城改造指挥部;
    负责人; 周志欣,男、(系嵩阳办事处);
     住所地; 登封市拆迁区域内(办公地点不定)。
     反映事项;
请求政府对被反映人“滨河新苑旧城改造指挥部”是什么性质的机构,予以答复;
请求政府依法公布滨河新苑旧城改造项目所有报批相关文书。
请求政府责令被反映人“滨河新苑旧城改造指挥部”收回“公告”,停止拆迁活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12年5月10日见到被反映人在反映人的住宅和经营场所张贴了房屋拆迁“公告”。对此,反映人十分不满。其理由是;
反映人至今不明白被反映人是什么性质的机构,所张贴的公告是代表政府还是开发商还是个人,反映人不清楚,请求政府予以答复。
在“公告”前后,反映人没有见到登封市人民政府的任何文件和批文,如;是否经过人大审查和批准、是否符合土地利用、城乡、专项等各项规划,如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是否足额到位、专户专储等等。此外,反映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予以救济。反映人至今不明不白。
反映人认为:“公告”所涉及的拆迁区域周边道路,建筑设施均为1998年政府规划所建,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590号《条例》和豫政39号《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该区域现有建筑设施尚未达到旧城改造条件。因此要求被反映人收回“公告”停止拆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在反映人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被反映人却在反映人住宅和经营场所周遍采取建筑垃圾堵路,停水停电、并破坏正在使用公共设施、等恶劣行为,严重影响了反映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经营秩序。对此;反映人深恶痛绝,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予以严惩
  综上所述,请求政府支持反映人的上述请求事项迅速予以落实和答复。
反映人电话; 13*******24
                                  201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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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31 16:19:4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滨河新苑是我市旧城改造项目之一,也是郑州市的旧城改造重点项目,该区域内共涉及搬迁户320户,截止目期,仅有4家国有企业和3家私人企业没有搬迁到位,指挥部工作人员正在进一步协调中。

补充内容 (2012-8-2 10:23):
该区域的搬迁是按照宣传发动、入户丈量、协议签订等程序进行的,不存在强制拆迁,同时滨河新苑指挥部也按照协议对搬迁户的附属物进行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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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8-25 21:15:48 |只看该作者
很不公平!!!想问一下登封市的领导,你们的协议公布了吗?拆迁赔偿公开公平吗?你们敢让中国的公民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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