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房子从2006入住至今还在逢雨必漏,局部修好的地方,乳胶漆全都开裂爆开成黄河滩,维修的时候搞的家里狼烟四起、灰尘满天,无人收拾打扫。物业现在说,保修期过了,以后不修了。。。打扫卫生就更别想了。。我的青天呀,一直修不好,拖到今天,就这样一句搪塞就不了了之啦;
2、物业公司捆绑收费,物业费必须和电费一起交,否则,单交电费,拒收。然后以业主不交电费为理由停电威胁。。。我每天都担心家里没电,孩子在家,万一有些什么意外之类,我可怎么办呀;
3、我的房子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关于房产证办理时间上有约定,应于2006年6月30日办理完毕,否则,按照已付房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开发商说:我们签的购房合同上,我们只有两条责任:交房和办证。我说,维修呢?人家就不搭理我了,,房管局说,违约责任肯定在开发商,但是他们不付,我们也不是强制部门,所以。。;
4、关于物业收费标准问题,物业公司一纸白条通知,就说,要加收20%,物价局的答复是:大多数业主都交了。。。所以;
6、我已经跟很多政府部门反映这些问题,政府估计都很忙,无暇顾及这种小问题,可能还有很多更加紧急更加严重的国家大事需要处理。。。
总之,我的问题我已经试过了很多方法,都不能解决,我也真是疲沓了,我就是来说说,来哭诉一番,老是憋在自己心里太压抑了,自己的身体都拖垮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