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和谐物业、构建和谐社区”—升龙凤凰城业主质疑之一开发商何时给业主一个明确的赔偿态度? 郑州市房管局: 我是升龙凤凰城B区(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南350米)一名业主,2011年7月份对于我们升龙凤凰城的业主来说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我们在当前物价上涨、工资不涨的条件下,勒紧了裤腰带,背负着高额的贷款购买了该小区一套面积并不宽敞的房子,这个房子对于我们小市民来说意义之大不言而喻,不知道你们这些个居庙堂之高的上层人物能否感觉到我们购房者的心酸。 从交排号费,到签定合同,到最后被收房,我们深深的感觉到了什么叫赶鸭子上架,也终于知道了,我们花了那么多钱买来的不是被尊重,而是被上套,甚至有被“强奸”的感觉。但是面对着后来交房时才知道的不平等、不公平、非出自我们业主真实意思表达的合同,我们也只能非常无奈的面对现实,因为我们有居住的权利,但是,我们却没有选择开发商的权利,没有见到任何保障我们体面地实现居住权利的制度。 我们向贵局反应了升龙凤凰城没有取得验收备案表就强制交房的情况,一等就是半年,到现在还没有见到开发商有任何的态度。 无奈啊,就算是个危房也是要住啊,先收了吧,并且"自慰"式地表达了一下我们的意见:"我们保留我们要求赔偿的权利"。 试问房管局:是你们管开发商?还是开发商“管”你们?开发商何时给业主一个明确的赔偿态度?什么时候小区才像是个我们在《新闻联播》中看到的那样,一片温馨,井然有序,处处充满着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