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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黄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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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升龙凤凰城共用部分使用的质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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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17#
发表于 2012-2-1 09:52:4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有关升龙凤凰城共用部分使用问题,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业主反映的利用共用场地经营问题。经了解,小区附近的小商贩在小区规划区域的外面,正如业主所说(入门道路旁边),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同时,请相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关于收取装修管理费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并未向装修公司收取任何其它管理费用,业主或装修公司如果有疑问可持相关收费凭证到物价局举报。
三、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垃圾清运费是否合理?
1.是否收取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要看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或装饰装修协议等 对这个问题是如何约定的。
2.装修保证金属押金性质,收取的目的是防止装修中的一些不当作业,装修结束后经验收无不当行为的应全额退还,如发生未按约定退还的情况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装修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清运费用不在正常物业服务费范围内。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按规定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有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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