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和谐物业、构建和谐社区”—升龙凤凰城业主质疑之八对对物业公司乱收费的质疑 郑州市房管局: 我是升龙凤凰城B区(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南350米)一名业主。 我们的小区是升龙凤凰城B区,开发商是在升龙集团名下的捷宏置业,前期物业公司是“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目前,据我所知,小区物业公司正在向装修工人收取出入办理费,装修公司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是不向在共用场所经营人员收取其他费用,还需要房管局调查),既然物业成本中已经收取了秩序维护费用,何来的向装修工人收取出入证费用、向装修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如果真的收取的话,那业主交纳的物业费用是不是相应的应该减少? 望房管局领导调查此事,还小区业主一个和谐之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