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p 我们是新密市电力公司破产案的债权人,因为新密市人民法院审理该公司破产案乙近六年,我们债权人的利益屡遭损坏,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被迫无奈,只好越级反映。 该案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该公司虚假注册资本金8400万元带有政府行为,误导国家、外商和众多投资人向该公司投资。这个责任为什么当地法院不敢追究?一直庇护?;职工在公司困难时期以集资,垫资公司投资.按法律规定应在职工安置笫一序列解决.职工多次向管理人要求,一直压着不按政策法规办理,出现很多不稳定的社会因素;破产管理人按照法律授权应是债权人利益保护者,而该案破产管理人无视法律规定,侵犯债权人利益,违法拍卖债权人资产,非法占用,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分配的资产长期拿不出分配方案,国家补贴奖励和土地拍卖款数千万元到那去了? 上述问题,多年来我们以异议,质疑,报告,意见等不同形式向当地政府和法院及管理人不间断反映,一直没人过问!万般无奈,不得不向上级反映,恳请能得到重视解决,并保畄上诉权 新密市电力有限公司债权人 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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