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天喜,家住荥阳贾峪镇洞林村六组,今年46岁。母亲今年88岁,六岁丧父。大哥王水旺,二哥王天祥(在贾峪镇当教师)。家中贫寒,大哥,二哥先后结婚以后都选择了分门另过,剩下我们母子相依为命。二哥王天祥长期拒绝耕种分给他的我母亲的责任田,也不承担母亲的生活费和医药费.因陪伴老母,我失去了外出挣高工资的机会,家中经济条件一直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婚事也一直拖延者。去年才跟一个心地善良不嫌弃我们母子二人的好姑娘结婚。现在妻子即将生孩子,她的身体也不好。时常住在我岳母家里有岳母照料,高龄的老母亲更需要照料。我打工的工资微薄,直到现在新农村改造的新房款也没有筹齐,还住在低矮潮湿的老房子里,妻子生孩子的住院费也没有着落。在此情况下,我向我的哥哥提出轮流赡养母亲的要求。他们却以要继承将母亲的三间瓦房为由,先让把属于母亲的房产权过继到他们的名下,否则拒绝履行赡养母亲的责任。协商不成,又不配合村委会民事调解员的调解。我母亲已到88岁的高龄,时刻需要人的照料,我打工在外,早出晚归,有时要到岳母家照顾妻子。母亲每天只能就着开水啃干馒头充饥。场景十分凄惨。陷入绝境的我只好求助于政府,希望政府出面调解,妥善解决我母亲的养老问题,使老母亲能够安度晚年有个好的归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