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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阳光新小区楼顶两层违法违章建筑为何迟迟没有拆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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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19 18:24: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北林路

处理时间

2013-7-15 12:18

北林路办事处:
又10多天过去了,阳光新城小区的违章建筑(我们多次反映的该小区3号楼东往西第三单元五楼西户楼顶上在建的两层钢结构的违法建筑)仍然没有任何拆除的迹象呀?我们是六月中旬举报反映的情况事件。
是不是该违章建筑的业主找关系、托熟人行贿送礼找到你们的领导了?否则,为什么10多天没有动静呀?我们全体业主在拭目以待!!!
安素芳的违法建筑得不到彻底拆除,我们将联合小区业主集体上访至郑州市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十八大期间到北京上访!!!

阳光新城全体业主
201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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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8-22 10:26:49 |只看该作者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办执法中队正在积极协调市规划部门。市规划局人员已经对其违法加建下达了执法文书,强制拆除手续已上报市规划局。
目前,拆除手续还未批复。
由于管理权限的问题,建议去规划局反映。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刘波-ygxc  在2012-8-27 21:02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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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4 10:23:53 |只看该作者
    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市规划局已下达拆除通知书,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违章建筑户主在通知下达之日60个工作日内仍未进行自行拆除,并对通知没有异议,规划执法部门可在60日后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
     在通知日过后,户主仍未自行拆除,我办将协调规划、执法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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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2-14 10:17:54 |只看该作者
北林路办事处的领导:
我们相信你们的承诺和答复,因为你们代表的政府及政府的形象!!!
我们全体业主仍在拭目以待,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任何拆除的动静!!!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我们全体业主仍在拭目以待......!!!

2012-12-14 上午10: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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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6-25 17:35:12 |只看该作者
目前,我办已督促执法中队通过多种渠道与违建者进行沟通。现将执法中队长倪勇电话65398910公示给你们,有问题可以直接沟通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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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 优秀管理员

6#
发表于 2013-7-15 12:18: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过这次调查处理后如果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请开新主题帖进行最新情况反映,感谢您对心通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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