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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郑上路218号院由商业网点物业公司丁中州管理,当时垃圾清运工胡大水住在5号楼3单元地下室,无卫生间使用,胡大水与原5号楼1单元1搂东户协商在5号楼东头盖了一间仓库,后在里面建了一个卫生间。2010年,原5号楼1单元1搂东户将房子转让给现住户邢巧云。
2003年至今该楼院无单位主管,由社区指导楼院长与志愿者自行管理。2005年至今,社区多次与胡大水协商要求拆除该违章建筑,胡大水一直不同意拆除。现在,社区已以文字形式通知胡大水拆除违章建筑,并通过网格逐级上报,也已通过办事处城管科向规划局汇报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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