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反映的地面有部分停车位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用于临时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停车场的情况属实。据我们调查,该小区地面仅有30余个地面停车位,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没有约定该区域停车位的使用办法,它的使用与地下销售停车位并没有直接关系。看到您的情况反映后,我局已经责成物业服务企业,制定该区域停车位的使用方案,恢复该区域的业主停车使用功能。
请网友关注近期,物业服务企业在该小区的公告或参予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对该区域停车使用向业主发放的调查问卷。
小区现在售楼部所在的位置,网友认为是业主的会所。经过我局调查,此位置是办公楼不是会所,产权归开发企业所有,根据《物业法》精神,开发企业有权处分。
这次业主拿到的数字又和房管局的又出人了,开始房管局说锦艺国际华都没有车位,后来说锦艺国际华都只有30余车位,想请问规划局给的100个地上车位是否在欺骗人民群众?这数字有假吗?房管局的数字从无到有是否也是假的,就算现在的售楼部是开发商的办公楼,但是其外面停车位是应该全体业主共有的,属于小区规划红线以内的,开发商和物业不能单方面禁止业主停车。如果说开发商能在大门外画块区域禁止业主停车的话,那么请房管局支持业主在小区内到处画区域到处停车把。
还有请房管局明确告知业主什么时候业主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的地上停车位上。给个时间。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