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让您久等了。我局获悉您反映的关于河南先锋学校教师的待遇问题之后,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少年先锋学校师资基本情况
河南少年先锋学校是我局1998年审批的民办小学,目前学校共有在职教职员工 171 人,任课教师129人,整体教工队伍兼顾老、中、青不同年龄阶段,师资队伍的整体稳定。对于新招聘教师,学校要求学历在本科以上。新教师入校后都须经过半个月至两个月的集中培训,三个月到半年不等的储备学习时间方可上岗任教。
二、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教职工五险
学校对于入校工作的教职员工,确定劳动关系后,均签订劳动合同。截止目前,学校已为162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占员工总人数的94.7%,对于本学期新进的9名员工,学校将在一周内签订劳动合同。
学校为教职员工办理了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共162人。关于生育保险,根据社保部门有关规定:对于2011年7月之前参保的单位,生育险可选择参保;2011年7月之后参保的单位,要求必须参保。学校是2001年参加的社保,生育险本是可选择险种,但学校已于2011年12月已向社保部门提出参保申请,学校承诺在2012年3月底之前办理完毕,届时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及福利,达到新劳动法的规定。
三、关于产假工资
学校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岗位津贴+职务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助。学校女教师依法享受三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因无法代课不产生工作量,故发放基本工资800元/月+200至400元/月住房补贴,并与在校员工同等享受所有节日福利。
四、关于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由用人单位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先锋学校与教职工签订的合同中也并未有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条款。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建议网友可向有关劳动部门进行咨询。
金水区教体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