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758|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区物业违法收费请你们调查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9-2 00:20: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10-31 17:22

  我们是郑州市九龙城天悦龙庭小区的业主,小区的自行车棚本来就是业主自己的公共用地,也是业主花了钱买的,但是物业公司签的合同上面却要收自行车,电动车(还不包括冲电费用)停车费。

  地是业主的,车棚也是业主的,小区建设规划里就有,你们能不能管管他们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9-3 10:02:12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房管局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9-3 10:07:53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物价局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2-9-3 10:18:18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房管局

查看转发帖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2-9-3 10:22:5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依据规划,开发企业为小区配建了自行车和电动车车棚,后期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来进行管理,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有对该车棚进行管理、服务和相应的收费标准的约定,该收费标准会在市物价部门进行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是有依据的。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6#
发表于 2012-9-3 17:15:17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物价局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7#
发表于 2012-9-4 08:41:57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8#
发表于 2012-9-3 17:04:28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2-9-3 1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依据规划,开发企业为小区配建了自行车和电动车车棚,后期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来进行管理,在前 ...

  
  我想问一下,建电动车棚的地是小区业主公用地,车棚也是业主的公共车棚,放个自行车,也不用冲电,他们管理什么啊?(合同上写的电动车不冲电也收费)

  他们管理什么,服务什么,如果说是巡逻那是物业的基本责任,我想自行车放进去后不需要他们任何服务,他们不破坏就是好事了。

  我实在想不明白,他们在我自己的地方,自己车棚里收我的费用,实在又想不想任何收费的理由。再说我们请他们帮我们管理自行车了吗?他们要是冲电收费,我可以交电费,服务费,可现在自行车他们收的什么费?不冲电收的什么停放费?


  你回复的很模糊,你说收费有依据,依据哪个规定?第几条?

  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9#
发表于 2012-9-3 17:15:0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是有依据的,收费标准会在市物价部门进行备案。建议您向物价部门咨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0#
发表于 2012-9-3 17:19:57 |只看该作者
  再次感谢你的回复!


  你们了解的依据是什么依据?他要是给我打扫我房间的卫生,可以收我的费,前提是我得请他们。可是现在我们没有请他们在我的车棚里管理我们的车,他们怎么可以强制管理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1#
发表于 2012-9-4 08:55:16 |只看该作者
  好吧,我去物价局看看,真没有想到一下子就跑到物价局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2#
发表于 2012-9-7 15:58: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理解,现就您反映的关于九龙城天悦龙庭小区非机动车收费有关问题的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的相关规定,郑州市普通住宅区内提供有封闭停车场,24小时专人值守,管理制度严密、规范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标准为电动自行车8元/辆.月,自行车5元/辆.月。
      经调查,九龙城天悦龙庭小区物业公司虽已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了此项费用,但应实行政府指导价。调查情况是物业公司未收取此费用,如物业公司存在有超标准收取此费用的情况,你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23 18:1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