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网络反映气味、废水污染的企业为郑州鹏达塑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编织袋。该企业位于豫龙镇京襄城一组,东面为公路,西、南、北均为田地,南边离居民最近,距离约有600米。在调查该企业手续时,该企业于2009年4月24日获得相关环保审批手续,但该企业至今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勘查时,该企业正在进行生产,经勘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并不存在生产废水外排现象,在进行编织袋印刷生产时,会有微量气味散发出来,在生产车间近距离会轻微闻到该气味,在该企业外围墙并不能闻到该气味。针对郑州市腾达塑业有限公司至今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违法事实,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12年5月28日对该厂下达了《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荥环限改【2012】第333号),责令:1、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