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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在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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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惜抛头颅撒热血、新密市上百流氓强制拆合法房屋及黑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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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3-6 12:13:32 |只看该作者
2012年3月5日,正在温家宝总理在北京作政府工作报告如何保障民生,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之时。
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摘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加强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切实解决乱占耕地、违法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温家宝批评强拆把农民赶上楼称拆真建伪是教训
在2011年9月6日中国历史文史馆60周年纪念日大会上强调保护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
  第一,就是现在有些地方不顾农民合法权益,搞强制拆迁,把农民赶上楼,丢掉的不仅是古村落,连现代农村的风光都没有了。农民失去的是土地,这件事情远远超过文化的保护。

国办转发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征地拆迁。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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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3-6 12:17:06 |只看该作者
这两天全国正在开两会,温总理再次强调保障民生,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你们能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中央和国家指示都不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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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3-6 12:17:29 |只看该作者
shen 发表于 2012-3-6 1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拿不出来就屏蔽帖子,心虚了吗?


这户居民的证件我见过,确实有,并且建造的房屋没有超出新密市市政府发给土地使用标准,完全在范围之内,并且还小于范围,另外他家那块宅基地原来就有几间房屋,只不过去年年初危房重修,他家后面、左面、右面都有住户,他们房子在中间,是上级政府批的宅基地。合理合法,并且建在郑登路规划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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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3-6 12:17:46 |只看该作者
shen 发表于 2012-3-6 1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扯没用的,把你的证贴出来看看!


这户居民的证件我见过,确实有,并且建造的房屋没有超出新密市市政府发给土地使用标准,完全在范围之内,并且还小于范围,另外他家那块宅基地原来就有几间房屋,只不过去年年初危房重修,他家后面、左面、右面都有住户,他们房子在中间,是上级政府批的宅基地。合理合法,并且建在郑登路规划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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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3-6 12:56:20 |只看该作者
你见过,你是谁啊你见过,你见过白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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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3-6 12:59:49 |只看该作者
liongsaew885 发表于 2012-3-6 12: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见过,你是谁啊你见过,你见过白瞎啦!

请问你是谁呀?在这瞎叫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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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3-6 13:01:09 |只看该作者
要是政府的人员就不要在这里面瞎咋胡了,正想着没有更高的点击率呢,希望政府部门都进来发表意见,一下子把贴子弄到全国两会首页。O(∩_∩)O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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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3-6 13:12:20 |只看该作者
这是谁家的狗在这叫唤啥呢,你有啥资格看人家证件,你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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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3-6 13:14:32 |只看该作者
想在这放屁,还是给我滚犊子吧!明天我也把你窝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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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3-6 14:28:46 |只看该作者
完全可以成立一个有上级部门和媒体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去查一下,看看村民是否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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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3-6 15:48:41 |只看该作者
热列欢迎,到时候叫上我哈,虽然在北京工作,但是对这事很兴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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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3-8 15:19:17 |只看该作者
各位网友、谢谢一直的关注。现在对此次事件进行一次澄清,由于王国乾家隐瞒2011年被土地卫片确定为违法用地治理对象的事实。现在王建月一家进行合理、合法诉求,现在王建月家有国家统一制作,新密市政府统一发放,并且通过核审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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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3-8 16:03:43 |只看该作者
土地卫片:是国土资源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信息及有关要素后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简称卫片。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力度。 土地卫片精确度可以达到地面1平方米范围。既然国土资源部都没有说违法?为什么到来集镇就违法了?难道来集镇比国土资源部的级别还高?还是来集镇不属于中国呀?不受中国国土资源部管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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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3-8 18:09:33 |只看该作者
哎 你这事还小呢  你看看许昌强拆的报道呢,把人家三毛洗浴中心直接就给推平了,人家的家具,洗浴工具等等等都给人家压到里面了,那才流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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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3-8 18:14:58 |只看该作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个缺乏监督的国度里。什么都有可能    就是ZF等于流氓 或者ZF等于氓流 作为老板姓你能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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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3-9 08:58:59 |只看该作者
对新密市的回复进行逐条答复:
1、说抢建户?严重事实,王建月家房屋(宅基证户名为二哥王治业)建成于2011年4月份,早于郑登快速通道规划半年建成,当时包括新密市领导在内都不知道郑登快速通道走哪里?从哪里过?路线怎么规划?何来抢建?按照新密市政府和来集镇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使用范围建造,不存在抢建之说。
说面积达1100余平方米,严重事实,土地使用证范围内建筑,完全按照来集镇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范围建设。
2、王建月现在所建的房子宅基证是其二哥王治业的宅基地,没有超出任何范围。两人分别两证,不存在一人两证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六十二条 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说面积超出标准,在郑登快速通道拆迁中,从郑州到登封,上千户拆迁居民是不是都是没有超?更何况我们再合法范围之内
4、请质问来集镇薛镇长要钱之事为什么一直没有答复?
5、违法、违纪拆迁之事为什么没有答复?
6、请问来集镇党委政府,有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来集镇党委政府经我们村村民会议和村民大会同意了吗?
7、请问来集镇党委、政府有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你们公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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