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绿云小区高层的15户市民,我们的房子是2004年用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全额购买的,由于历史原因,房产一直未能在房管部门备案。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开发商中房公司欠东方建筑公司工程款为由,于2008年查封了我们15户无辜业主的住房。
依照不动产查封的有关规定,不动产查封年限为一年,而今我们的房子已被无辜查封三年,据大河报报道,市房管部门对由于各种历史原因需补办房产证的期限截止到2012年6月,过期将不再办理,我们的合法权益已受到极大威胁。此案办理法官为郑州市中级法院张铁安。
我们强烈要求市中级法院立即妥善解决此问题,尽快结案并维护我们这些无辜市民的合法权益,否则我们会以命相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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