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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蜜蜂张的执法人员 按照法律规定治理音像店的噪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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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7 10:06: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二七区

处理时间

2012-3-12 15:37

    网民朋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多次关注。你反映的问题,我办也再次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经过工作人员的进一步执法教育,该商户同意不在休息时间播放音乐,并控制音响音量,避免噪音扰民。以上是蜜蜂张办事处关于音像店噪声扰民的回复。

为什么群众再三反映,蜜蜂张办事处就是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原来是蜜蜂张办事处的执法人员根本不懂法,他们根本不知道商店使用音响揽客是违法现象。

郑州市法律规定的是禁止商家使用音响揽客,禁止是什么意思?对商店使用音响揽客,郑州市法律规定单位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个人可给予1000元的罚款。

希望蜜蜂张的执法人员提高素质,按照法律规定治理音像店的噪声。




补充内容 (2012-3-7 10:06):
更正:上文中“郑州市法律规定单位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

应为:郑州市法律规定单位最高可给予10000元,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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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3-7 10:41:0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已多次督促蜜蜂张街道办事处处理此事,该商户也已同意不在休息时间播放音乐,并控制音响音量,避免噪音扰民。我们无权禁止商户使用音响,给您带来不便,我们在此向您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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