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见习记者 于梦溪)郑州中原新城E区刚交房一个月,接连被业主发现房屋裂缝、破洞、墙壁倾斜、下水管堵塞、飘窗外墙未做保温等问题。中原网记者调查得知,该小区已经通过五大责任主体验收,但因存在质量问题还在整改,且未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涉嫌违规强行交房。
【对中原新城强行交房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请来心通桥上说说吧】
“问题太多,房都不敢住了!”
7月25日,是中原新城E区观澜一号小区3号楼、4号楼交房的日子。然而,不少拿到钥匙的业主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网友“观澜4号”在心通桥上投诉:整个3号楼和4号楼的供暖管道没法打压,有好几户管子都是断开的,卫生间也没做闭水试验,好多户新房的地漏里满是水泥,卫生间地面还有未补的大洞。
网友“风轻云淡”也投诉说,还有玻璃门装反的,没安门锁的。这名网友说,光他一家的问题就有十来条。
网友“观澜业主”称,交房一个月,至今所有南户靠近阳台的卧室均未装暖气片,未留空调孔。
网友“曝光”说,3号楼卧室墙壁倾斜2.5厘米,屋顶高差4厘米,向开发商反映半月多,一直踢皮球不给维修。
业主们还称,买到这样的房子,不仅气愤,安全问题更让人担心。
网友透露,在交房现场,中原新城的开发商郑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拿出了自己出具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除此之外没有提供任何的质量验收报告。
[作者:见习记者 于梦溪 编辑:任晓峰]
catchpic/4/47/4704EA3E7EF64BDF7546CB362699DC18.jpg 刚盖好的房子就出现了大洞 质量问题成堆,如何通过五大主体验收?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五方责任主体,工程竣工后要由建设单位组织,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
8月31日,中原网记者将中原新城观澜一号小区的房屋质量问题反映给了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建委)。工作人员表示,调查结果应该当天就能出来。
9月3日,记者再次联系到市建委,工作人员称,还在由质监站进行调查。
中原网记者联系到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二科一位李姓科长,他是这次调查的负责人。李科长说,这个楼盘7月18日已经通过了五大责任主体的验收。
如此质量的房屋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呢?李科长称,这些质量问题在验收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虽然通过了验收,但是还没有对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部门已经下达了整改通知,限期40天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严格来讲是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李科长说,“开发商担心支付延期交房滞纳金,所以才赶着交房。”
李科长说,对中原新城的检查时,他曾表示不同意交房,但被开发商视为个人行为,不代表建委,因为“建委没资格管交房”。
房屋出现明显质量问题,却通过了五大责任主体的验收,又在没有取得《峻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顺利交付,这么大的监管漏洞,不禁让人生疑。
一位网友一语道破:大家都知道,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
[作者:见习记者 于梦溪 编辑:任晓峰]
catchpic/2/21/21FDE13A3238809207668A1849B130C2.jpg 中原新城如此质量的房子都能交房? 通过验收不备案,最高罚款50万
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郑州市建委8月20日在心通桥上回复网友投诉时称:中原新城E区未在我委进行竣工备案。
中原网记者咨询了市建委法规监察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未进行备案的房屋是绝对不允许交付使用的。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没有进行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罚款。
市建委工作人员称,遇到未备案就交房的,业主可以向建委治安处进行举报。
投诉的业主说,最高才罚50万,对开发商能有多大的震慑力?最高罚款还不到一套房的钱,处罚对开发商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根本起不到作用。
[作者:见习记者 于梦溪 编辑:任晓峰]
作者:于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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