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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不宜涉足基层医疗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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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18:26: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基层医疗机构肩负预防保健职能,政府应限制民营资本涉足,一旦涉足,国家的惠民政策就变味了,这是资本的逐利性决定的,如:国家有许多疫苗是免费的,一改制的基层医院误导民众:有进口的疫苗要花钱,免费的质量肯定不如进口的,经济条件允许就用进口的吧?为了孩子,那个家长肯省去这几个钱,国家的政策被医生的几句话就颠覆了,国产的疫苗应该是能用的呀,久而久之,提供国产疫苗的生产厂家会因为国家的惠民政策而销量大减,没有存在必要。
      巩义市中医院本是国家示范性中医院,股份制改造后陷入困境,仅欠华益医药公司一家药品费用就达800万之巨,医院仅药费欠款就达2000万,目前巩义市政府想回收医院,复杂的债务问题是回收困难重重。同样命运的还有开封的尉氏县中医院。目前全民医疗保险的政策下,县乡级医院生存压力明显减小,都在逐步好转,不能让民营资本再涉足县区级以下医疗机构,以前困难时期改制的有条件收回的尽量收回。
      有改制成功的县级医院,救护车常年在乡里转,乡镇卫生院大夫转诊回扣,股份制医院站起来了,乡镇卫生院陷入了困境,
      基层医疗机构只能有政府来统筹管理。股份制改造弊大于利。目前情况下完全没必要,要改只能限定在地市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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