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855|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主管部门体察佳亿业主的民生疾苦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09:04: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20865小时:52分钟

    物业公司公然不断地强迫业主物业费和电费捆绑收费。否则就停电威逼。难道政府部门都看不见吗?你们都集体失声,难道是都在默许这种做法吗?你们都是口口声声以人民的公仆自居,请问,政府,你们面对这样的物业公司违法行为,为什么不制止?你们就是这样创造和谐社会的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9-25 09:37:4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cah600790  在2012-10-2 18:4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我们向你们反映问题,但是你们作为主管部门,却一再的以物业费标准和你们无关,不开发票等问题都和你们无关为借口,,,才会一再助长物业公司的违法气焰。希望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一起解决佳亿花园存在的问题。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板凳
发表于 2012-9-25 09:09:41 |只看该作者
而且,物业公司公然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乱收费,物业费随意上涨,是可以以自己经营困难为理由的吗?这些作为主管部门你们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此清晰了解。物业公司不懂法不守法,算我们业主倒霉,谁让我们买了佳亿的房子。。。。无可选择的被指定必须和这样的物业公司签订前期协议!!可是,作为主管部门的你们,难道也这样纵容这样的事情越发蔓延随意侵害业主权益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地板
发表于 2012-9-25 09:16:53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主管部门,你们明知道业主即便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再不满,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单个业主是无法行使法律手段来起诉物业公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由业主委员会起诉物业公司。期盼主管部门能真正倾听一下业主的声音,主导完成成立佳亿花园业主委员会。帮助佳亿花园的业主尽快完成一户一表改造。脱离被强买强卖的困境。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5#
发表于 2012-9-25 12:53:23 |只看该作者

而且物业公司特意打电话告知,28日以前,必须按照上调后的物业费和电费一起缴纳,否则,立即停电。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6#
发表于 2012-9-27 15:55:12 |只看该作者
今天上午在城东路办事处的协调,管城区房管局领导的发言,让我们小业主从头凉到了脚。业主表示,在没有收到有关部门的收费文件或收费许可证的时候,我们同意这一次按照有合法依据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和电费一起交。从下一次开始,物业费和电费必须分开收,不能再捆绑收。当物业公司经理表态说,这一次也必须电费和上调后的物业费一起捆绑收费,管城区房管局的领导反过来质问业主:你们小区很特殊,如果不一起收费,你们谁能承担小区停电的责任??

业主再次反问:难道物业费和电费分开收,和停电有直接关系吗?


管城区房管局的女领导马上站起来说,你们的事情,我们协调不了了,你们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吧。扬长而去。。。。。。


我的天呀,这就是我们的政府,这就是我们的公仆,这就是我们寄予厚望主持公道,纠正物业公司违法行为的期盼。。。。。。

我们该怎么办??谁能告诉我们该怎么办呢??
面对物业公司公然继续违法的行径,身为主管部门的房管局就是这样的处理问题吗???


当管城区房管局的领导这样处理问题的时候,请问,市房管局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我们还能期待市房管局秉公处置吗?

难道我除了低头按照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缴费,缴不合理不合法的随意上涨的物业费外,我们还有其他出路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7#
发表于 2012-9-28 13:59:16 |只看该作者
真是悲哀,刚刚得知,郑州市嘉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强制对抵制随意乱收费行为的业主实施了停电、断电!!!!!!!!!!!!!!!!!!!!!!!
现在家里没有人,还不知道电器有什么问题没有,如果家里的电器或线路出现故障,造成事故,强烈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切损失!!!!!!!!!!!!!!!!!!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8#
发表于 2012-9-29 15:51:1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网上的留言我们已经看到,希望看到回复后,及时联系我们物业主管部门,电话:67889731。我们进一步了解物业企业和业主相关纠纷的问题,方便我们协调和解决问题。
   目前,我们已经告戒物业服务企业,无论有多大的纠纷,物业企业不得关停业主的生活用电。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9#
发表于 2012-10-2 18:53:47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2-9-29 15: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网上的留言我们已经看到,希望看到回复后,及时联系我们物业主管部门,电话:67889731。 ...

我们希望物业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出面解决问题,而不是物业公司的经理。霍经理在任期间,已经对广大业主造成了难以挽回的违法经营造成的伤害,很多业主家的问题一拖再拖,迟迟拖多少年都不能解决。而且只是一味的强迫业主缴纳物业费,这种只强调缴费,不强调服务的物业公司管理层,业主不能接受。对于2012年9月27日协调会上,物业公司的表态,你们作为主管部门已经完全看到听到,对于这样的物业公司,让我们业主还怎么能活得下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10#
发表于 2012-10-8 10:57:09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2-9-29 15: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网上的留言我们已经看到,希望看到回复后,及时联系我们物业主管部门,电话:67889731。 ...

刚才,打电话回去占线。。就此补充:1、要求物业公司经理停止在网上公开诋毁诽谤业主名誉,停止侵害业主名誉,立即道歉并删除诽谤业主的帖子;2、关于电子监控费的收费,佳亿花园不具备条件,不应该收取该项费用;3、物业公司关于出具的收费通知及其他文件应该加盖物业公司公章。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23 18:2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