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615|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经适房天价物业费的牢骚话!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8 16:33: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11-1 10:20

首先声明,本人也是经适房的准业主,物业费也是随合同签署的,执行的是物价局所谓的市场调节价,目前1.5元每平方,虽然没有凯田花园、同汇小区的1.7高,但比很多高档社区的1.1的物业费已经高出不少了,为什么住着经适房却“享受”“高档”的物业费,我们怎么没怨言?!

看看物价局是怎么回复的吧,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指多层、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凯田花园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双方应按合同执行。


言外之意就是:那是你们签过合同的,我们也没法。听起来好像你挺委屈的。众所周知,经适房是政府为我们低收入者提供的一项福利住房政策,我们苦苦等了六年才等到选房签合同,合同中就这样规定的,你爱签不签,我不签合同选房资格就没了,我要买经适房就必须签合同,物价局你这样说不是强人所难啊,你说我该怎么办?


按说经适房的物业收费应该实行政府指导价,为何现在高档物业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而经适房却要实行市场调节价?是欺负我们买不起房吗?你们物价局不应该审核把关吗?让我们低收入者住着经适房却缴着“高档”的物业费,你们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体现在哪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8 16:50:15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wych75  在2012-11-14 16:23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2-10-24 15:18: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理解,现就您反映的关于经适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答复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给予的购房优惠,而物业服务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指多层、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经适房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双方应按合同执行。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点评

wych75  楼上认真看我的帖子了吗,怎么又把先前的回复复制粘贴了一遍,有点新意好吗?难道就因为我们不得不买经适房,就这样欺负我们中低收入者吗?  发表于 2012-10-25 09:32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地板
发表于 2012-11-13 17:02:44 |只看该作者
物价部门,你们真真切切做到了把群众的事当屁给放了,佩服你们的无耻!!!

点评

song2011  同意!!!  发表于 2012-11-14 17:25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5#
发表于 2012-11-14 17:26:35 |只看该作者
现在物价局到底是干什么的谁能告诉我,对于这种天价乱收费的为啥就不管呢,那谁管这事情,那以后的开发商签合同的时候给你定个10块钱每平方米的物业费也很合理了,是不是这个道理呢物价局?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23 23:5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