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新建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0】83号)的要求:“凡2010年11月30日之后进行竣工验收的民用建筑,必须达到供热计量的要求,并达到计量收费的条件。没有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出具竣工合格验收报告,不得销售或者使用,供热企业不得予以供热。”由于中原新城王府小区为2010年11月30日之后通过验收的,且该小区没有安装热量表,不符合供暖条件。12月12日经过城市管理局、中原区政府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协调,郑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同意明年进行集中供热计量改造。12月15日已经给该小区供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