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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恒星皇家花园违规收取双气初装费,物价局却不做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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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31 09:30: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巩义市

处理时间

2012-11-16 11:40

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2-7-6 08:42: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巩义市物价局调查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巩义恒星花园房价外收取双气初装费的问题巩义市物价局立案受理,并于2012年4月10日对恒星花园开发商下发送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费用)通知书(巩价退[2012]7号),但该单位至今未予退还,目前该案卷已送达市政府法制局进行法制审查,审查过后巩义市物价局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处罚。


以上为巩义市物价局对恒星乱收费的答复。到现在时隔半年多,巩义市物价局不但没有对恒星花园做出任何处罚,也没有让其退还多收价款。这之间多次和巩义市物价局联系,其负责人答复他们不是执行部门,恒星不退款他们只能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后如果还是不退款,他们也没有办法,还说国家制定的政策有问题,有冲突。

巩义市物价局这种不做为的行为真的很伤百姓的心,敢问国家制定的政策是为了糊弄百姓吗?敢问你物价局没有办法,那设立你物价局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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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10-31 11:17:13 |只看该作者
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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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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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0-31 09:41:30 |只看该作者
这样无良的开发商应该对其严肃处理,物价局应该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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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0-31 10:21:13 |只看该作者
很明显巩义市物价局与开发商相互扯皮,这样损害的就是我们广大业主的利益,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们一个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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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0-31 10:27:56 |只看该作者


4月25日巩义市物价局给出的回复是:正在向当地政府请示相关政策。
7月6日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心通桥舆情提示函的回复: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恒星皇家花园)由巩义市物价局进行检查,目前已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
巩义市物价局还假惺惺的把我们当事人叫过去,写所谓的书面材料,然后摁手印,结果到现在没有任何说法,一直在拖延我们,请有关部门重视一下我们业主反映的问题,帮助我们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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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0-31 11:30:30 |只看该作者
某些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啊!只罚款就解决问题了(乱收费收了几百万,你只罚几万,这就解决问题了?)?在搪塞我们普通老百姓吧!乱收费问题既然不符合政府相关规定,那就责令退款,还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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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0-31 16:57:47 |只看该作者
希望尽快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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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8#
发表于 2012-11-8 15:13:15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巩义市物价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恒星皇家花园违规收取双气初装费一案,巩义市物价局已立案调查,因案情重大,现已将有关材料报经市政府法制局进行法制审查,物价局已依照法定程序下发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巩价责退[2012]7号),责令开发商河南恒星置业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多收价款。虽经检查人员多次督促,但该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拒绝退回多收价款,为此巩义市物价局已集体研究决定,对河南恒星置业有限公司违价行为进行处罚。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物价局对开发商不退还多收价款无强制手段,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 “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消费者还可通过合法手段依法对该开发商追究民事责任,依法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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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2-2 22:20:28 |只看该作者
很悲哀啊。同时也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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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2-21 11:11:32 |只看该作者
“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那还是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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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6-27 11:07:14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恒星的业主,房子一推再推,再交不了房了!还乱收费!
恒星集团财大气粗,和政府关系硬。就官商勾结这样坑老板姓!告到哪儿都白搭。省长都指着恒星给省里多缴税呢,一个小小物价局能奈他如何?!恒星都拿着多收的钱给领导打点过了。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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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6-27 16:28: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巩义市 发表于 2012-11-8 15:1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巩义市物价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恒星皇家花园违规收 ...

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2-7-6 08:42: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巩义市物价局调查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巩义恒星花园房价外收取双气初装费的问题巩义市物价局立案受理,并于2012年4月10日对恒星花园开发商下发送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费用)通知书(巩价退[2012]7号),但该单位至今未予退还,目前该案卷已送达市政府法制局进行法制审查,审查过后巩义市物价局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处罚。


以上为巩义市物价局对恒星乱收费的答复。到现在时隔半年多,巩义市物价局不但没有对恒星花园做出任何处罚,也没有让其退还多收价款。这之间多次和巩义市物价局联系,其负责人答复他们不是执行部门,恒星不退款他们只能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后如果还是不退款,他们也没有办法,还说国家制定的政策有问题,有冲突。

巩义市物价局这种不做为的行为真的很伤百姓的心,敢问国家制定的政策是为了糊弄百姓吗?敢问你物价局没有办法,那设立你物价局有何用?


���zynews_netask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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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6-27 16:36: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巩义市 发表于 2012-11-8 15:1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巩义市物价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恒星皇家花园违规收 ...

[物价局的做法属于严重行政不作为,你们主管不部门的行为都这么难以的到执行,你们可以联合工商部门吊销恒星的执照,法院可以冻结恒星的账户,像你们物价局的说法,告到法院,法院说我们只管审批不管落实,巩义市市长说他也管不了,那要你们帮浪费纳税人的税金的人有屁用呀size=12px]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2-7-6 08:42: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巩义市物价局调查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巩义恒星花园房价外收取双气初装费的问题巩义市物价局立案受理,并于2012年4月10日对恒星花园开发商下发送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费用)通知书(巩价退[2012]7号),但该单位至今未予退还,目前该案卷已送达市政府法制局进行法制审查,审查过后巩义市物价局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处罚。


以上为巩义市物价局对恒星乱收费的答复。到现在时隔半年多,巩义市物价局不但没有对恒星花园做出任何处罚,也没有让其退还多收价款。这之间多次和巩义市物价局联系,其负责人答复他们不是执行部门,恒星不退款他们只能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后如果还是不退款,他们也没有办法,还说国家制定的政策有问题,有冲突。

巩义市物价局这种不做为的行为真的很伤百姓的心,敢问国家制定的政策是为了糊弄百姓吗?敢问你物价局没有办法,那设立你物价局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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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11-4 22:02:10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受害者,我2012年年底购买恒星的房子,照样收取初装费,13年10月一亲戚在售楼部买房也被强收初装费,难道物价局的处罚整改通知书如一纸空文,响都不响一下。喊是恒星房地产开发商腰太粗跟有关部门狼狈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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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11-5 15:41:15 |只看该作者
梨园居士 发表于 2012-10-31 1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4月25日巩义市物价局给出的回复是:正在向当地政府请示相关政策。
7月6日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心通桥舆情 ...

物价局已依照法定程序下发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巩价责退[2012]7号) 有没有落实这个通知书是否提交法院送达执行呢,有消息说政府压着这个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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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11-25 09:53:06 |只看该作者
百姓苦1 发表于 2013-11-4 2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是受害者,我2012年年底购买恒星的房子,照样收取初装费,13年10月一亲戚在售楼部买房也被强收初装费, ...

我也刚购得世博领秀城的房子,双气初装费 有线电视费 智能化配套费 所有费用一个都没少。如数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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