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现在居住在中牟县新县城学府名邸小区。我这次的主要问题就想问问县规划局以及房管局部分问题。 首先我想问下规划和建设部门,你们是否经常到新县城以及新一号附近看看,搞城市建设没错是好的,那是否需要有合理的计划以及安排,是否需要顾及到附近居民的生活。现在周边所有的道路开挖,天气好的时候尘土飞扬,下雨泥泞不堪,有时回家都回不去路给挖断了?让这附近的人怎么生活,如果你们舍身处地的想想,这样的环境你们愿不愿意在此居住?但是没办法我们是百姓我们能住那呢?我们忍呗。可是现在2天停电3天停水,不是挖断就是大风吹断,我们的电力部门的电线就那么脆弱?郑州市现在明确规定不能无故停电,无故停电将被重罚,但是到了这里全是空话,一周最少3次。你让老百姓如何生活,没水没电怎么生活?我们都搬去县政府过日子么?其实我们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群众,搞建设我们支持,但是也要有个计划不是。这天天的我们真的已经无法正常的生活了,请相关领导和部门能切实的拿出解决办法行动。最少保证水电的正常吧~~还有道路的畅通。。 再者我想问问房管部门以及我们的管理部门,学府名邸小区一个很不怎么样的小区。一服务差,二管理差,三开发商差。我想在新通桥这里你们也不只一次的看到反映问题的夙愿,可是小区该什么样就什么样。乱收费、拖欠房产证等问题至今没有解决,我想政府不会总这么不作为吧?我们中牟县也讲网格话,那网格的负责人你来过这里,问过群众调查过问题么?这算不算失职?现在小区所有业主意见都很大,交房2年不给房产证,交房2年不通有线电视,就连郑州几年前都明令禁止收取的天然气初装费,开发商也堂而皇之的收取,不给钱不给通。我们不禁想问问这些钱哪里去了,这些钱用到了哪里?还是我们中牟县的天然气公司要收取的?我想请各位领导重视重视,这是和谐社会吗?和谐在什么地方?体现在哪?请各位领导切实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多体恤民情,让更多的问题不再出现,这是你们想看到的,也是老百姓愿意看到的。 以上是相关的问题总结几点:1.新县城规划是否合理,请在施工中保护好周边百姓的日常生活,不要三天两头的停水停电。2.学府名邸问题,这个不多说前面反映很多,管不管是政府的问题。3.电力部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供用电条例》,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停限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需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书面通知供电企业。供电企业未取得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的,不得停限电”。条例第十七条还规定:“受委托转供电单位、物业小区和其他代收电费单位不得无故对用电人拉闸停电。”违反规定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用电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据此,物业公司无故对小区居民实施停电,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也请你们针对附近小区频繁停电多做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