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谢谢
根据你以下这个贴子4楼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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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催建、催缴的时限为:
15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3日+15日+3个月+10日+3个非工作日共10日(一周二天)=163日
这个漫长的163日,最少也将近半年了,如果加上单位拒不交纳,法院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那基本将近1年了,
其中--
1。"3个月内,被执行单位或执行人享有申诉、陈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这个规定严重不合理!
长达3个月这么不可思议!就连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也不过15天时间,合理的区间在1个月内就很长了!后面还可能有法院6个月强制执行期限。
2。法院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很长,由你们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会不会快些?劳动者做为弱势群体,只能依靠法院,我听说劳动法里边有个适用"先予执行",执行期限相对比较短,而现在郑州的法院的"先予执行"只给特殊部门开绿灯,这个"先予执行"完全是个摆设几乎没用过,出现了任何劳动案件全都是"强制执行"执行效率很低,几乎都是托到最后6个月最后期限执行,这样侵害群体就有了足够的时间隐匿财产,造成无法执行的情况,请问会这样吗?
也就是说你局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最慢165日完成从受理案件到结案的整个过程可以这样理解吗?
如果这个时间内结不了案,向哪级纪检领导反映?该级纪检领导电话多少?该级纪检领导“庙堂”大楼门牌号是多少?工作日五天哪一天不开会和出差?用不用提前预约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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