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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盼房产证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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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08:52: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1-27 10:51

美林河畔开发商以办理房产证为要挟,让业主在2012年10月10日—2012年10月30日之间交物业费至2013年底(合同上说提前交3个月物业费)不交物业费至明年底者逾期不再给办理房产证。我们向物业提出质疑,物业人员说:这是公司规定,不服可以告。 我们想问:如果我们不交这个不合理的物业费,是不是房产局就真的逾期不给我们办房产证吗?另外我们是在2010年7月份交的房,按合同开发商应在360日给我们办理房产证,逾期应付房价款的0.2%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却不兑现,还让交物业费至13年底。天理何在!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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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11-9 09:19:1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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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11-23 16:02: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美林河畔项目位于管城回族区中州大道东、航海路南,由河南东瑞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调查落实该项目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关于“延期办证违约金赔付”的问题,经协调:公司同意就延迟交房、延期办证造成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赔付给业主。
     前一个时期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确实存在网友反映的情况,经过我们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停止了不正确的做法。 物业公司提出提前交2013年全年的物业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我们已经制造了制止,请网友看到回复后,自行自愿交纳应交的物业费。 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是开发企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的一种行为,我们物业主管部门已告诫物业企业,不能将物业收费与办理房产证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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