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关于锦绣花苑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线电视费、测绘费等问题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郑价公〔2010〕1号)规定,2010年5月1日之后,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费用均应计入开发成本,严禁价外收取。如果开发商违反规定收取上述费用,业主可持收费收据到我局投诉举报。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0号(市政府北院)。举报电话:12358。
二、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问题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指多层、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写字楼、别墅、公寓、商铺等其他各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执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小区,不需要到物价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收费许可证》。执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需经物价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经实地验收合格后,按照收费等级标准办理物业服务《收费许可证》。
经调查,目前锦绣花苑小区的物业公司还没有到物价部门办理任何收费手续。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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