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投诉,我们积极与社区取得联系,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经相关单位核实的《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二)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
(三)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2张;
(四)乡级(含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育情况检查证明。
由于您的户口刚迁入我辖区,根据实际情况您需要提供上述资料和有效证明,同时,我们也和社区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如果您的资料提供齐全,我们会积极办理落实结果,如有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63639113。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惠济区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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