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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郑东新区龙子办事处明知该辖区下的夏庄社区违法不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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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13:31: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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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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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庄社区自从拆迁一来。一直执行自己制定的政策制定的村规民约,违反宪法第五条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和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而龙子湖街夏庄社区2008年制定的《村规民约》中规定:“出门的闺女,无论户口是否迁出,都不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针对些问题向龙子湖办事处反映多次,龙子湖办事处置之不理,在2011年底二次房屋分配中,村干部与办事处相互沟结,虚报户口,骗分房产,只要达到结婚年纪的男的,不管是否结婚,拿着不管是否真假的结婚证都可以分到房子,不管是否生了孩子,只要给计生办交了6万罚款,计生办开了罚款条,就可以上户口,分到房子。根本不管是否真有其人。而对于活生生的人,只因是女人,只因为了结了婚,就不再是夏庄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解放了60多年。可是在夏庄社区依然执行着如此不公平的政策,对中国的宪法可以罢之不理。龙子湖办事处对夏庄社区的违法行为明知,也同样罢之不理,还让这些人想去那告去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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