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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补差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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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19 15:38: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3-28 15:11

现在要求在签合同前补交超出享受面积的差价,但是,实际交房的面积和合同面积会有差异。
请问:
1 、假使实际交房面积大于合同面积,是否在交房时继续补交多出面积的差价?
2、假使实际交房面积小于合同面积,是否在交房后可以退回多交差价(自住,不想上市交易)?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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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3-20 09:13: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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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3-20 09:13:4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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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2-3-27 09:29:1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超出享受面积标准部分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标准缴纳差价款。如果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面积,多出面积部分可以继续补缴差价款,也可以在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补缴差价款。如果实际面积小于合同面积,多交的差价款可以退。
   感谢您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67883316  6788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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